• 索 引 号: FJ00213-0300-2018-00087
  • 备注/文号: 闽粮办〔2018〕1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18-06-29 10:48

闽粮办〔2018〕114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粮食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6月28日

福建省粮食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18年粮食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粮食相关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推进粮食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深化实施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粮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粮食工作的知晓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计划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和全省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稳妥做好粮食安全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继续完善省粮食局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强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时效,继续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做好“国家粮油仓库设施拆迁审批”电子证照生成工作,确保所有新增审批均按要求生成电子证照。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六)强化政府网站管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加强省粮食局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七)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八)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拟稿人拟定公开属性、处室主要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查、公开前复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十)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2018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粮食局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通过省粮食局网站公开政务公开清单。持续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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