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18-00047
  • 备注/文号: 闽粮检〔2018〕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3-30 16:40

闽粮检〔20185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饲料工业公司、闽粮购销有限公司、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8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级地方储备粮库存。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粮食库存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分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以及账务处理合规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储存品质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并对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测工作由省粮油质量监测所组织实施。

3.储备粮管理及轮换情况。检查地方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的情况,重点关注地方储备粮中委托代储、异地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方式的管理情况。2017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轮换计划执行是否严格,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是否存在擅自动用、转圈轮换、超轮空期等违规行为。

4.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一规定两守则”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仓内粮食储存安全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仓储设施和作业设备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标准及其安全运行情况;储粮企业按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储粮规范操作情况,并结合《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储粮危险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粮办〔2017282号)文件要求进行抽查。

5.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在储备订单收购中是否存在“打白条”、虚报冒领或以陈顶新转圈套取差价等违规行为。

6.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情况。重点检查卖方企业是否存在设置出库障碍、额外收取费用等阻碍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违规行为。

7.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度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和价差补贴等各项地方财政补贴的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时点

统一以20183月31日为检查时点。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下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饲料工业公司、闽粮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粮食局直属公司)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并督促、指导各承储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工作。4月10日前将检查方案报省局监督检查处;《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报省局调控处。

(二)复查阶段。4月25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局直属公司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库存粮食进行复查。

(三)抽查阶段。5月中旬前,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省粮食局组织对部分设区市(含辖区内省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实施抽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30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局和省粮食局直属公司认真全面总结检查工作情况,汇总、审核检查结果,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粮食局。总结报告应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局直属公司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及附表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检查所需的工作用表通过国家粮食局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食库存检查将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范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小组,整合力量,共同做好各项检查工作,防止走过场。坚决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行业底线。

(二)推行“四不两直”,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局直属公司组织复查过程中,推行“四不两直”,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检查人员的抽取、被检查企业的确定上,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并公开。库存检查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按照规定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促进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用,督导企业全面认真自查,不留死角,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层层传导企业主体管理压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检查工作,对库存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发现重大问题要立案调查,并按规定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严肃问责,形成震慑。

(四)严格执行库存检查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制”,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层层复核检查结果,不得篡改、隐匿、损毁检查原始记录和数据,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各级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按照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新闻宣传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检查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附件:1.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

      2.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况汇总表

      3.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4.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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