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18-00072
- 备注/文号: 闽粮办调〔2018〕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07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办调〔2018〕27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对象
以2018年4月30日为调查时点,调查乡村居民户2017年粮食产量、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出售量和调查时点的存粮数量。此次调查对象应是按照2018年粮油供需调查新方案抽选建立的乡村居民户固定调查点,若样本户发生迁徙、销户等情况,应用同村粮食产量相近的居民户替代。
二、工作要求
(一)现场入户调查。县级粮食部门调查员或经过培训的辅调员要登门入户进行调查,现场填写基础调查表并由调查对象签字确认。
(二)网上直报信息。县级调查员要将样本户基本信息、基础调查表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中“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栏目网上直报。
(三)科学推导结果。各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分析,确保基础调查数据质量;要根据基础调查数据,按照新方案的总体推算方法,科学推算本行政区总体数据,并将“2018年度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汇总表”于5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闽粮统计群”报送省粮食局调控处。
联系人:张素萍,电话:0591-22026558
邮箱:fjslsjtkc@163.com
附件:1.2018年度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汇总表
2.2018年度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基础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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