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8〕13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粮行〔2018〕81号)和2018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省局决定8月下旬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省军供粮质量安全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省军粮供应站(点)经营的军供大米、小麦粉。
二、抽样时间
2018年8月下旬前抽取军供大米、小麦粉64份样品。
三、检测依据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四、检测项目
(一)大米:加工精度、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水分、黄粒米、互混、色泽、气味、镉等项目。
(二)小麦粉:加工精度、水分、灰分、粗细度、面筋质、磁性金属物、气味、口味等项目。
五、承检单位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六、完成时间
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于10月15日前完成抽检任务,并将检测数据和分析材料汇总后上报省局法规处、监督检查处和行业管理处。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