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 闽粮电〔2019〕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1-21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电〔2019〕1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质储备局(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局直属有关公司: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粮油供应工作,确保粮油市场平稳运行,根据近日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实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特点,要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增加名、特、优等适销对路粮油产品投放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同时要积极充实粮油库存,要特别注意增加成品粮油库存,加强粮源组织调度,保证需要时能够随时投放市场,确保成品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引粮入闽,搞好产销衔接
要围绕保供稳价目标,根据粮食需求、库存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积极做好粮食产销衔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上签订的粮食购销合同,指导企业均衡有序地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积极引粮入闽。要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运力支持,保障运输畅通。
三、强化监管,保障粮油质量
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粮油市场监管职责,全面排查粮油质量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原粮质量关,严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结合节日消费市场特点,充分发挥好“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的引领示范作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检查工作,确保市场粮油产品质量安全,让城乡居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开展粮油市场检查,加大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要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
五、开展监测,做好应急保障
要加强对本地区粮油市场供应和粮油价格的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研判国内外粮食市场形势,加强粮油加工、储运、配送、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应急需要时响应迅速、保障有力。要提前预判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制订应急供应预案,保障节日市场粮食供应平稳。特别是福州、厦门、泉州等粮食自给率较低、粮价易波动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成品粮油储备,保证能够随时投放市场。
六、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春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重要性,加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精心组织,切实把粮油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粮油供应,满足节日市场需求。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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