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函〔2019〕34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等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发〔2018〕155号),巩固发展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促进产销区粮食经贸合作,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2月22日在福州市召开了共同主办省代表参加的筹备会,讨论通过了《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详见附件1),定于6月18日-2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共同举办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现就会前需共同做好的各项准备工作函告如下:
一、粮食购销贸易洽谈工作
(一)3月15日前,请各省(区)将本届福建粮洽会组委会副主任、联络员和企业布展联络员名单告知我局(详见附件2)。
(二)5月25日前,请各单位将合同项目汇总表(含双方企业名称、合同品种或项目、合同数量、价格,详见附件3)以及福建粮洽会期间需要举办现场活动的方案一并告知我局。现场签约企业代表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系领带、深色长裤;女同志不穿无袖上衣。
(三)5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参会企业代表名单告知我局(详见附件7)。
(四)5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粮食企业可提供的粮食品种、数量以及本省(区)粮食企业、科研院校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需求等信息收集汇总后告知我局(详见附件4、5、6),以便编印供求信息指南。
(五)6月5日前,请将各省(区)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每省控制在15名以内)告知我局(详见附件8)。
(六)6月16日上午9:00召开粮食购销贸易洽谈联络员会议,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各省(区)粮食局联络员提前抵达福州。
以上有关表格材料请以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我局福建粮洽会邮箱:618@fjgrain.gov.cn。
联系人:
陈扬玉 电话:0591-22026524 手机:19959361051
宋剑峰 电话:0591-22026527 手机:13600816246
传 真:0591-87561196
二、布展参展工作
福建粮洽会期间,将举办粮油精品及粮油设备展,展馆设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馆,参展单位的光地展位费由我局承担。
(一)请各主办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参展工作,发动粮油、机械制造等企业积极报名参展,于3月31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附件9)报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
(二)独立布展的省(区)及有关企业自行委托布展公司制作展馆(布展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负担);非独立布展的省(区)展馆统一由我局委托布展公司制作,请各省按照展馆规格要求于4月30日前,将设计好的布展文字、图片等宣传资料发送给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制作。请单独布展的单位于5月18日前将本单位的布展方案报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
(三)各主办单位和参展企业的布展人员请于6月12日前抵达福州,布置好粮油产品和设备技术项目展示。根据6·18组委会要求,各展馆的布展必须于6月16日前结束,展馆展示时间为6月17日至21日(其中:6月18日上午国家有关部委、福建省领导和各省主要来宾巡视6·18展会),21日下午5:00后方可撤馆,请各主办单位联络员协调做好展馆展示工作。
项目对接和展馆组联系人:
林艳星 电话:0591-87535113(传真)
手机:13809513718,邮箱:fjlsjhgc@163.com
三、宣传报道工作
(一)各省(区)分别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召开福建粮洽会的有关信息。
(二)为更好地宣传报道福建粮洽会的成果,展示各主办单位、参展企业、科研院校的形象,福建粮洽会期间将在展厅滚动播放各主办单位和参展企业的宣传片,并编印《6·18博览专刊》,请各单位于5月18日前将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高清)材料交我局宣传报道组邮箱。
(三)为了便于沟通协调,请各单位确定1名宣传报道联系人,于4月16日前将联系人基本信息发送至宣传报道组邮箱。
(四)各主办单位计划在福建粮洽会期间召开媒体见面会、产品发布会等,需要我局协助联系新闻媒体参加的,请于4月30日前将有关方案发至宣传报道组邮箱。
宣传报道组联系人:
郑冬梅 电话:0591-87556563 手机:13559889016
邮 箱:1027735113@qq.com
四、后勤保障工作
(一)福建粮洽会期间,参会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二)为方便参加各项活动,各省(区)政府代表团和中粮集团本部参会人员的住宿由我局协助预订,其他参会人员的住宿由各省自行联系,我局提供酒店(宾馆)信息(另行告知)。
(三)各省(区)政府代表团人员的有关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来回航班或车次)请在5月31日前报我局各对口省联络员。企业代表的有关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入住酒店宾馆)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各对口联络员。
(四)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本届粮洽会期间所有进馆人员需实名登记,凭大会有效证件过安检方可进馆。证件具体申领方法由我局另行告知。
(五)各省(区)政府代表团的后勤保障服务由我局各对口联络员具体负责衔接,请各代表团于4月30日前确定人员并与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对口联络员对接。
对口山东省联络员:陈寿山,0591-87535837,13906915516;电子邮箱:css0591@163.com
对口江西省联络员:黄永言,0591-22026520,13850155832;电子邮箱:1330458837@126.com
对口吉林省联络员:陈金苍,0591-22026521,13705938866;电子邮箱:1877330966@qq.com
对口安徽省联络员:张素萍,0591-22026558,18106926760;电子邮箱:598691769@qq.com
对口河南省联络员:刘振乐,0591-22026536,13705979756;电子邮箱:lzl558879@163.com
对口黑龙江省联络员:王全雨,0591-87560199,13313978358;电子邮箱:
对口湖南省联络员:蔡建新,0591-87527441,13459413605;电子邮箱:1372119984@qq.com
对口江苏省联络员:林 星,0591-22026525,13696898468;电子邮箱:820714465@qq.com
对口湖北省联络员:邓胜祥,0591-22026508,13305911291;电子邮箱:179130028@qq.com
对口内蒙古自治区联络员:胡聪明,0591-87618628,13950216660,电子邮箱:13950216660@163.com
对口高校科研院所:林兆宇,0591-87327625,18106926761;电子邮箱:fjls618@163.com
后勤保障组联系人:
谢凯 电话:0591-87673981 手机:13365919806
邮箱:71708355@qq.com
附件:1.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
2.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组委会副主任及联络员名单表
3.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同项目汇总表
4.2019年主产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
5.粮食行业科技成果项目基本情况表
6.粮食企业科技需求征集表
7.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企业代表名单表
8.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表
9.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
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发〔2018〕155号),巩固发展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促进产销区粮食经贸合作,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确保粮食安全,定于2019年6月18日在福州市举办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举办洽谈会的目的
进一步巩固发展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为粮食企业、科研院校等开展贸易洽谈、项目推介对接搭建平台。引导产销区粮食企业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多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确保粮食安全。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先进适用粮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粮食行业转型发展。
二、会议名称
第十五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简称福建粮洽会)。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8-21日,6月17日报到。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展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主办:福建、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等十一个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以下简称各主办省(区)局。
承办:福建省粮储局
协办:福建省粮食行业协会
(二)大会组委会
主 任:福建省粮储局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各主办省(区)局有关负责人
成 员:1.各主办省(区)局福建粮洽会联络员;
2.福建省粮储局处(室)有关人员
组委会下设联络洽谈、科技项目对接与展馆、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四个工作组。
1.联络洽谈组。由各主办省(区)局联络员及福建省粮储局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起草福建粮洽会方案,提出会议议程;负责联络、沟通、协调省内外粮食企业及单位参加粮洽会有关事宜;负责汇总、组织落实粮食购销合同和合作项目,组织现场签约;组织协调各省现场推介、贸易洽谈,企业对接洽谈;收集汇总各省供求信息,汇总统计贸易洽谈和项目推介成果。
2.科技项目对接与展馆组。由福建省粮储局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展馆的总体方案,确定展馆设计、制作公司,协调展位招商、布展;负责科技对接项目的征集、对接、组织推介;负责邀请科研院校、专家。
3.宣传报道组。由福建省粮储局有关人员组成。
负责制定大会宣传方案。负责专题宣传片制作;编印宣传册;负责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开展会议宣传报道和企业采访报道等;负责提供粮洽会新闻宣传有关文字材料等工作。
4.材料与后勤保障组。由福建省粮储局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起草领导讲话、会议主持词等文字材料;负责领导活动安排与协调。负责会议期间参会代表交通、食宿及有关活动安排;负责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和财务开支管理。
五、洽谈会主要内容
(一)贸易、合作项目洽谈
开展粮食贸易洽谈;粮食基地建设、订单收购、异地代储、粮食产业化经营、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食加工机械、储粮设备技术、检测检验仪器和信息化电子商务项目合作等项目洽谈;粮食科研院校与粮食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洽谈。
(二)企业推介、产品推介
为主办省(区)组织专场推介会;重点粮食企业、粮油科技和设备技术项目推介;小范围企业对接洽谈会。
(三)供求信息
通过编印信息指南和展板的形式推介供求信息。
企业粮油供给、需求信息;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油机械装备、仓储设备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粮油信息化创新成果推介和技术需求。
(四)展示宣传
设置粮油精品、粮油设备、粮油科技与信息化三个展示区及贸易洽谈区,地点设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号展馆,面积约9000平方米。
1.粮油精品展区。由各主办省(区)局和企业负责布展,主要包括产业化龙头企业推介,展示特色小包装粮油产品,粮油产业新成果、新产品。
2.粮油设备展区。组织粮油加工机械、快速检验设备、粮油精深加工设备、仓储设备、包装设备等相关企业参展,展示企业先进装备和技术。
3.粮油科技与信息化展区。邀请国内粮食科研院校、信息化企业,展示粮油科技新成果,并与粮食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交流。
六、参会代表
(一)主办省(区)局有关人员和粮食企业代表;
(二)部分从事粮食科研、粮油机械设备生产、检验检测、信息化电子商务等企业和科研院校代表;
(三)邀请国家粮储局领导和各主办省(区)人民政府领导到会指导;
(四)邀请福建省省直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