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电〔2020〕1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饲料工业公司、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秋粮上市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统筹抓好秋粮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采购,各项收购工作稳中推进,市场供给持续增加,取得了好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20〕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各单位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秋粮收购工作对促进“六稳”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省发改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闽发改粮储〔2019〕302号)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闽粮粮〔2019〕168号),切实做好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的查遗补漏、扬长补短,坚决守住不发生农民“卖粮难”的粮食收购底线,确保收购政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改进优化服务,推广储粮科技
要积极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拓宽产销合作渠道、巩固产销合作成果。要改进优化服务,积极推广储粮科技技术,充分引导农户利用绿色先进手段储好粮食,主动宣传与农户储粮条件相适应的保粮方式方法。要严格执行收购质量安全标准和质价政策,既要防止放宽标准收购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又要避免压级压价等行为损害农民利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收购秩序
要严格执行《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粮执法〔2019〕192号)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措施,维护好收购市场正常秩序,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坑农、害农行为。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等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强化情况调度,做好信息畅通
要针对春节前后农民售粮变现的实际,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扫尾工作,加强收购进展情况巡查督导调度。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舆情监测分析,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收购过程和春节期间,遇到重要问题、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上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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