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执法〔2020〕44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全面落实我省各级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真实掌握应急成品粮储备到位情况,确保其在粮油保供稳价工作中发挥应急作用,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粮食保供供应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我省应急成品粮储备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全省各级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情况。
(二)全省各级应急成品粮质量情况。
(三)新增储应急成品粮规模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2020年4月19日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全覆盖自查,省局4月底前视情组织省、市进行联合抽查。
(二)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按不低于储备总量的10%,对成品粮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主要指标进行抽检。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成品粮储备在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各级管理责任,切实将各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当前疫情实际,科学统筹检查力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认真查找应急成品粮管理、轮换、质量安全、储存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三)注重问题整改。各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同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含应急成品粮储备情况、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措施建议等)正式行文(含电子版),于4月20日前上报省局执法督查处。
联系人:王全雨 王 琦
电 话:0591--87560199 22026553
附件:福建省应急成品粮储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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