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粮〔2020〕195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市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31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举措落实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市工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六保”和促“六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粮油市场供应保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统筹谋划部署,不得有丝毫松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因地制宜制订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备齐备足粮源,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特点,要加强粮源组织调度,充分发挥“粮超对接、粮批对接、粮企对接”等直采直供优势,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最后一公里”。结合辖区粮油市场消费特点,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引导企业增加名、优、特、新产品投放,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坚持用好用活成品粮油储备,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采购粮源充实粮油库存,特别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库存,保证随时投放市场,确保成品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加强产销衔接,促进粮油有序流通
围绕保供稳市目标,根据粮食需求、库存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积极做好粮食产销衔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和第十六届粮食产销福建洽谈会签订的粮食产销协作购销合同,指导企业均衡有序地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积极引粮入闽。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运力支持,保障运输畅通。
四、抓好秋粮收购,切实保护粮农利益
当前正值秋粮收购高峰,进展总体顺利,但收购进度较上年同期迟缓,各地要顺应粮食市场化购销形势,落实好收购资金、仓容、人员等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收购服务。要引导农民理性售粮,指导市场主体有序购销。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加强对收购资金和储备订单直补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促进粮食提档进级,增加农民收益。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避免出现霉粮坏粮。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各类损害国家利益、坑害农民利益等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操纵价格、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环境。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强化监测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对本地区粮油市场供应和粮油价格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主动发布粮油供求和价格等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回应关切答疑解惑,稳定市场预期,倡导全社会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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