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仓〔2021〕3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我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一)全省抽检情况
全省共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1684批次,合格168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大米抽检444批次,合格44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小麦粉抽检60批次,合格6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抽检69批次,合格6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抽检1114批次,合格111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各设区市抽检情况
福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84批次,合格8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厦门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65批次,合格6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三明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37批次,合格37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莆田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336批次,合格336次,批次合格率100%;泉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12批次,合格11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漳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89批次,合格28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南平市抽检大米、原粮共390批次,合格39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宁德市抽检大米、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10批次,合格11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龙岩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56批次,合格25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平潭综合实验区抽检大米、原粮共5批次,合格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工作要求
各级粮储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福建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提高季度抽查品种的覆盖面,认真做好日常粮油质量抽查和监管工作。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全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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