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020
  • 备注/文号: 闽粮办仓〔2021〕2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3-2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应急承储企业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抽查任务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1-03-31 11:18

闽粮办仓〔2021〕25号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2021年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应急承储企业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具体任务如下:

  一、抽查对象:省级应急承储企业的大米和小包装油。

  二、抽样要求:4月中旬前抽取27份样品,具体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原则上一个企业抽取1份样品。

  三、检测项目

  大米:国家标准规定加工精度、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水分、黄粒米、互混、色泽、气味、镉等指标。

  食用油:国家标准规定的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280℃)、黄曲霉毒素B1等指标。

  四、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检测依据: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六、承检单位: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并将检测数据和分析材料汇总后报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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