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仓〔2021〕25号
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2021年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应急承储企业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具体任务如下:
一、抽查对象:省级应急承储企业的大米和小包装油。
二、抽样要求:4月中旬前抽取27份样品,具体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原则上一个企业抽取1份样品。
三、检测项目
大米:国家标准规定加工精度、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水分、黄粒米、互混、色泽、气味、镉等指标。
食用油:国家标准规定的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280℃)、黄曲霉毒素B1等指标。
四、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检测依据: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六、承检单位: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并将检测数据和分析材料汇总后报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请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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