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045
- 备注/文号: 闽粮仓〔2021〕6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03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仓〔2021〕63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8日-14日(初定)
二、活动主题
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三、活动安排
(一)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在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上举办粮食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营造浓厚的粮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二)各级粮食和物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本地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活动。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粮食标准及科普知识,引导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粮食行业遵法重信典型,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三)结合举办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四)举办“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通过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粮油小常识,专家咨询等方式,增进公众对粮食食品安全的认识。
(五)开展“粮食监测机构和粮食安全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监测,保障技术及供应,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科学组织,做好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把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把宣传活动贯穿于各项监管工作之中。
(二)注重活动效果。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要加强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粮食食品安全、共同提高粮食质量水平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力争举办出有特色、有成效、影响好的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四)认真总结评估。请及时总结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和成效,并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正式文件报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联系人:谢建斌
联系电话:0591-87602242
邮 箱:fjslcjaqccykjc@163.com
附件:2021年福建省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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