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046
- 备注/文号: 闽粮函〔2021〕9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04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函〔2021〕94号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宁夏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签约项目企业:
根据第十七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工作安排,定于6月 16日、17日在福州分别召开福建粮洽会联络员会议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联络员会议。时间:6月16日上午9:00。地点:福州聚春园大酒店四楼芳香园会议室会议(福州市东街2号)。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时间:6月17日上午9:00。地点:福州聚春园大酒店四楼芳香园会议室(福州市东街2号)。
联系电话:0591-87502328
二、参会人员
(一)联络员会议。福建粮洽会各主办单位负责粮食贸易洽谈的联络员1人。
(二)现场签约企业代表会议。参加6月18日上午现场签约的各企业代表1人(具体企业名单另发,并请各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通知本省企业)。
三、会议内容
(一)通报福建粮洽会筹备情况和会议有关注意事项;
(二)对福建粮洽会的有关活动做进一步安排;
(三)落实和明确签约企业代表现场签约中需要注意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联络员会议的代表入住福州聚春园大酒店。参会人员住宿费用自理。请各代表提前抵达福州,准时参会。
(二)参加现场签约企业代表6月18日上午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女同志不穿无袖无领上衣。
(三)参加会议的联络员统一领取本省(自治区)代表的参展证和嘉宾证,并负责发放给参展参会代表。
(四)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福州市和本届粮洽会疫情防控要求,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请各单位(含现场签约企业)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6月14日前告知我局。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17808647@qq.com
联系人:陈岚 电话:13959191455
传真:0591-87553821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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