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仓〔2021〕55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粮食行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抽查任务的通知》(闽粮办仓〔2021〕28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于2021年6月份对全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粮油经销店”销售的米、面、油产品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共扦取56家“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放心粮油经销店”(以下简称“放心粮油店”)60份样品,代表数量:775.48吨。其中:大米46份,代表数量:402.1吨;小麦粉7份,代表数量38.5吨;食用油7份,代表数量334.88吨。
二、检测结果
(一)总体情况:经检测,样品达标率95.0%(达标率以份数计算,下同),质量指标达标率95.0%,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其中:大米达标率93.5%,质量指标达标率93.5%(3份大米质量不达标,项目为碎米总量和不完善粒),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小麦粉达标率100%,质量指标达标率100%,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食用油达标率100%,质量指标达标率100%,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
(二)分地市情况
福州市:抽查放心粮油店10家,样品11份,代表数量18.18吨,达标率100%。
厦门市:抽查放心粮油店6家,样品8份,代表数量534.1吨,达标率100%。
漳州市:抽查放心粮油店10家,样品10份,代表数量23.9吨,达标率100%。其中:质量指标达标率100%,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
泉州市:抽查放心粮油店11家,样品11份,代表数量39.0吨,达标率90.9%。其中:质量指标达标率90.9%,1份大米质量不达标,项目为不完善粒;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
三明市:抽查放心粮油店7家,样品7份,代表数量11.8吨,达标率100%。
莆田市:抽查放心粮油店5家,样品6份,代表数量9.5吨,达标率83.3%。其中:质量指标达标率83.3%,1份大米质量不达标,项目为碎米总量;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
南平市:抽查放心粮油店3家,样品3份,代表数量103吨,达标率66.7%。其中:质量指标达标率66.7%,1份大米质量不达标,项目为碎米总量;食品安全指标达标率100%。
龙岩市:抽查放心粮油店4家,样品4份,代表数量36吨,达标率100%。
三、整改意见
请有关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粮食行业协会督促相关企业对质量不达标粮食进行整改,并于7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对连续2次抽检有不合格产品的将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粮油经销店”予以摘牌并公告。
附件:1.2021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抽查情况统计表
2.2021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抽查不达标样品汇总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