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仓〔2021〕62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202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省局决定于8月上旬组织开展早季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省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的2021年产早籼稻谷。
二、抽样时间
8月上旬前抽取100份样品。
三、检测依据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四、检测项目
国家标准(GB 1350-2009)规定的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量(敌敌畏、毒死蜱、马拉硫磷、三唑磷、甲拌磷)、重金属镉等卫生项目。
五、承检单位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六、有关要求
请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于9月10日前将本次抽检结果和分析材料汇总后上报省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请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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