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070
- 备注/文号: 闽粮办仓〔2021〕6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15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办仓〔2021〕64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推动科技兴粮兴储,经研究,在全省系统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以下简称“五小”)创新成果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应为2020年以来首创技术或成果(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奖项的不可参与),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参评作品应为新技术应用、产品改进、设备和工艺改造、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等方面属于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的创新成果,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
(二)参评作品应具备投资额度较小,易推广的特点;
(三)参评作品实施者不超过三人,且具备原创性,相似的创新成果将合并为一项,成果权属为上报早、内容丰富、措施具体者;
(四)参评作品及内容不可涉密。
二、评选形式和时间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可推荐成果3-5项,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省局。同时,提交《“五小”创新成果征集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表格电子版和作品介绍PPT。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日。
三、评选办法
我局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选专家组,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五小”创新成果评分办法》(附件2)对各单位上报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参评作品将集中开展现场讲解,由评选专家组复评,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同时,择优向福建省总工会推荐参评福建省“五小”创新大赛。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超
联系电话:0591-22026533;15715910883
电子邮箱:fjslcjaqccykjc@163.com
附件:1.“五小”创新成果征集信息表
2.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五小”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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