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1-00111
- 备注/文号: 闽粮办执法〔2021〕10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12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办执法〔2021〕100号
三明、南平、龙岩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省局拟于近期组织对各地秋粮收购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秋粮收购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收购备案、收购政策公示、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宣传、收购数量、质量标准执行以及与“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情况等。
(二)粮食收购资金及储备订单直接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1.储备粮资金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储备规模、储备贷款、利费拨付等情况。
2.粮食收购资金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市场化收购资金筹集等情况。
3.储备订单直接补贴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执行和直接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按照计划安排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于11月中旬开展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按照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检查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检查。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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