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500-2023-00056
- 备注/文号: 20231010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10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我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一)全省抽检情况
全省共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973批次,合格97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大米抽检381批次,合格38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小麦粉抽检84批次,合格8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抽检108批次,合格108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抽检400批次,合格40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各设区市抽检情况
福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06批次,合格10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厦门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99批次,合格9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三明市抽检大米、小麦粉、原粮共58批次,合格5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莆田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18批次,合格11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泉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86批次,合格8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漳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90批次,合格19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南平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21批次,合格12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宁德市抽检大米、食用植物油、原粮共86批次,合格8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龙岩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00批次,合格10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平潭综合实验区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共9批次,合格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工作要求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国家发改委第4号令)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日常粮食质量抽查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季度抽查数据的校对和审核,确保指标数据准确无误。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全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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