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检〔2018〕18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
为加强对我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组织协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要求,按照9月11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的意见,建立福建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制职责和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全省粮食库存大清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省粮食库存大清查的重大事项;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抽查组对重点企业、单位粮食库存进行抽查;审核大清查结果,并向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研究建立和完善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的长效机制。
协调机制由省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农发行福建省分行、中储粮福建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已明确省政府李德金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刘琳和省粮食局局长林锡能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张福寿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韩 健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明旺 省农业厅副厅长
雷志亮 省统计局副局长
赖应辉 省粮食局副局长
杜洪星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卓国锋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责及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落实协调机制作出的各项工作部署;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知、领导讲话;制定大清查和试点实施方案、检查方法,编印培训教材;组织指导各地师资和抽查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协调与联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市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筹备全省大清查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和协调机制会议;起草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动态;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受理案件举报,分办和核查重大案件;落实保密措施;负责协调机制办公室办公、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汇总大清查结果;通报大清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整理和归档粮食库存大清查文件档案。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牵头具体工作。办公室由省粮食局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省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农发行福建省分行、中储粮福建分公司有关处室处级干部为成员。
主任:赖应辉 省粮食局副局长
成员:聂秉丰 省发改委服务业处调研员
李 红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姚文辉 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黄长贵 省统计局农村处调研员
俞火炎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粮棉油处处长
陈学华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仓储管理处处长
廖志松 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林 星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张耀和 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蔡立雄 省粮食局行管处处长
陈金苍 省粮食局财会处处长
福建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
(福建省粮食局代章)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