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5〕112号
南平市粮食局:
你局《关于要求拨付南平市粮油质量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配套项目资金的请示》(南粮〔2015〕6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南平站“十二五”期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资金37.43万元拨付给你局,请你局按有关程序,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并严格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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