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3000-2015-00308
  • 备注/文号: 闽粮行〔2015〕2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5-12-1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12-22 00:00

 闽粮行〔2015〕22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粮食局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粮检〔2015〕17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办都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督查,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各地粮食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并着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促进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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