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3000-2017-00118
  • 备注/文号: 闽粮办行〔2017〕2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4-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工贸安全”微信公众号的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4-24 00:00

闽粮办行〔2017〕2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工贸安全”微信公众号的函》(管四函〔2017〕1号)(点击下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粮食企事业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关注“工贸安全”微信公众号。要充分借力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监管,有效提升粮食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促进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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