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3000-2018-00035
- 备注/文号: 闽粮函〔2018〕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3-07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函〔2018〕35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省(区)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以来,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在各主办省(区)、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了13届,福建粮洽会得到国家粮食局和粮食业界的充分认可,成为粮油科技对接、产品展示、粮油贸易、行业交流的重要平台。
为巩固和发展福建省与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自治区等10个粮食主产省和中粮集团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推进业务的深度融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粮食行业转型发展,拟于2018年6月18日在福州市中国·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十四届福建洽谈会。期间,将举办主办省(区)主题展、企业展、粮油机械设备展、粮食购销合同签约、粮油科技项目对接和粮食产业发展论坛等主题活动。请你们围绕粮洽会主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发动企业洽谈粮食贸易、征求科技科研成果和科技需求,积极参展参会。我局拟于3月中下旬召开各省联络员会,进一步商讨粮洽会各项准备工作。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3月7日
(联系人:林艳星,联系电话:0591-8753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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