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3000-2018-00135
  • 备注/文号: 闽粮党组〔2018〕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9-07
  • 有效性: 有效
中共福建省粮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宣讲”的通知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18-09-17 09:18

闽粮党组〔2018〕35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闽委〔2018〕26号)和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闽委宣〔2018〕104号)精神,在前一阶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活动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旗帜,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准则,是我们党新时代进行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和取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全局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更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威和核心地位,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地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活动,更加全面、系统、长期、深入地学,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履行好学习、宣讲、研究的职责,成立省粮食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林锡能任组长,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冯利辉任副组长,各总支、支部负责人为组员,指导和推进全局学习贯彻新思想的有效开展;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洪华任主任,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工作跟踪落实。各分管领导和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案头,抓在手头,认真落实。

  三、学习宣讲主要内容

  《十九大工作报告单行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摆脱贫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版)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

  四、具体安排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起学习热潮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建设新福建 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统筹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

  1.领导带头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中心组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不断深化内容、细化专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围绕专题开展学习研讨,适时扩大中心组学习人员参加范围,定期通报学习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2次以上党组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既要积极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又要抓好自身学习,既要带头上党课,宣讲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学习讨论。

  2.党支部全面各党支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支部政治思想建设全过程,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读书节活动等日常载体开展经常性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适时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流研讨活动。各支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落实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开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便于操作的学习活动,并做好台账收集和记录,把支部打造成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堡垒。

  3.举措培训学机关党委、人事处要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及时购发学习书籍,积极选送党员干部赴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参加学习培训,选送干部职工参加上级机关和群团组织的学习培训。通过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处级干部轮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参观见学活动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

  4.党员主动学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在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认认真真做笔记、写体会,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要树立“互联网+”的学习思维,坚持“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充分用好“党员e家”“党建微课”“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强化日常学习培训。积极参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二)广泛开展“大宣讲”,发挥主阵地作用

  1.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谈体会、作报告,带头下基层开展宣讲,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局党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年内至少上一次党课,至少下基层开展一次宣讲。

  2.发挥宣讲小分队作用。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中组建宣讲小分队,队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各总支、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等,在认真学习、精心备课的基础上,制定宣讲计划,深入基层和下属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一期的《良友讲坛》平台,以播放音频、微党课等形式开展宣讲。每月以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安排一个专题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宣讲,推动形成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贯彻体系。

  五、具体要求

  (一)落实责任。局党组要把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宣讲”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大学习”各项任务细化硬化,局机关党委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各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把“大学习”“大宣讲”作为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及时将学习情况报送机关党委。

  (二)完善机制。将各党支部抓新思想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将党员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评价指标,推进新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各项任务实化硬化、落细落实。

  (三)强化监督。局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同时又要对支部活动负责指导;各支部书记要结合岗位职责,督导本处室、单位人员认真地“学”,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地“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地“做”,切实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缺位的行为和现象。局机关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导检查,确保“大学习”“大宣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福建省粮食局党组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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