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3000-2018-00157
- 备注/文号: 闽粮行〔2018〕2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0-18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行〔2018〕211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我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一)全省抽检情况
全省共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1024批次,合格102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大米抽检301批次,合格30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小麦粉抽检84批次,合格8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抽检79批次,合格7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抽检560批次,合格56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各设区市抽检情况
福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29批次,合格12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厦门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88批次,合格8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三明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59批次,合格5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莆田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65批次,合格65次,批次合格率100%;泉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44批次,合格24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漳州市抽检原粮共57批次,合格57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南平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11批次,合格21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宁德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57批次,合格57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龙岩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05批次,合格10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平潭综合实验区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9批次,合格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工作要求
各级粮食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福建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闽粮行〔2017〕274号)的规定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日常粮食质量抽查和质量监管工作。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表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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