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执法〔2021〕118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经省委编办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增的权责事项清单
2.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整的权责事项清单
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取消的权责事项清单
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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