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30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闽粮法〔2024〕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2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粮储局 时间:2024-02-02 09:19

闽粮法〔2024〕22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巩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成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按照“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加大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力度,大力营造法治粮储浓厚氛围,现将《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切实站在法治政府、法治机关、法治粮储的高度,深刻认识普法宣传的重大现实意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统筹好普法工作与业务建设的关系,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行业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人员、经费、物资保障。要加强行业普法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具有法学背景干部职工的优势,以及长期从事行业立法、法制审核等骨干的作用,鼓励全系统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请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增强行业普法组织领导力。

  二要落实学法制度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决策会议研究决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年度述法等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每年组织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开展述法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具体举措,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抓手,持续落实“应述尽述”要求,丰富述法形式,增强开展述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述法工作实效,切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要落实普法内容质量。要全面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的内容,切实将落实普法责任日常学法制度融入法治粮储建设实践。要结合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落实于保障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融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水平,确保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统一。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新发布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为契机,切实将行业普法融入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普法理论、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活动,推动行业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更高起点上深化发展。要充分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与新兴媒体技术的优势,结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实践探索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普法方式,努力营造法治粮储的良好环境。

  附件: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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