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2600-2017-00267
- 备注/文号: 闽粮办人〔2017〕9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11-03
- 有效性: 有效
闽粮办人〔2017〕9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农业厅(农办)关于做好选派第五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贯彻。
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把选派驻村党员干部与培养后备干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推荐人选。同时,要严肃选派纪律,对没有完成推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推荐驻村任职的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机关各处(室)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报名,局属各单位上报人选原则上不少于1名。以上名单请于11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局人事处。
附件:第五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报名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第五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报名表
处室(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 务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该表格由所在处室(单位)组织填报,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6日下午5:30之前报送至省局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不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