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3-0800-2022-00013
  • 备注/文号: 闽粮函〔2022〕2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储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0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同意长泰区人民政府处置部分仓储设施的函
来源:福建省粮储局 时间:2022-03-08 09:07

闽粮函〔2022〕26号

长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商请处置赤岭等18个闲置粮点仓储设施的函》(漳泰政函〔2022〕2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号)中“严格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确需拆迁的,必须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先补建后拆迁”的规定,鉴于你区已于2016年底完成2.5万吨现代化仓容建设并投入使用,经研究,同意你区处置赤岭等18个闲置粮点仓储设施,总占地面积79830.98平方米,仓容24675吨(详见附件)。盘活所得资金应继续用于本级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功能提升、粮库信息化建设和解决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联系人:林飞雄,联系电话13599469551

  附件:长泰区处置粮点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1日

  附件

长泰区处置粮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库点名称

库点地址

占地面积(㎡)

仓容(吨)

1

赤岭粮点

枋洋镇赤岭村

4828.6

1975

2

正达粮点

坂里乡正达村

3162

2000

3

高层粮点

坂里乡高层村

2396.2

300

4

科山粮点

枋洋镇科山村

3695.8

850

5

林墩粮点

林墩林溪村

6877.6

2940

6

上蔡粮点

岩溪镇上蔡村

716.6

1250

岩溪镇上蔡村

2080.8

7

湖珠粮点

岩溪镇湖珠村

909

500

8

珪前种子仓

岩溪镇珪前村

193

250

9

田头粮点

岩溪镇田头村

1936.7

500

10

新春粮点

坂里乡新春村

5149.9

500

11

丹岩粮点

坂里乡丹岩村

1760.9

500

12

美彭粮点

陈巷镇美彭村

4451

1750

13

祖地粮点

陈巷镇祖地村

257

760

陈巷镇祖地村

191

陈巷镇祖地村

84

14

下彭粮点

陈巷镇下彭村

325.28

250

15

西山粮点

陈巷镇西山村

20747

1600

16

西湖粮点

陈巷镇西湖村

7492

1000

17

后山粮点

陈巷镇夫坊村

9684.9

7250

18

欧山粮点

开发区欧山村

2891.7

500

合计

79830.98

2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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