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2012-00007
- 备注/文号: 闽粮办〔2012〕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粮食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1-06
- 有效性: 有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粮食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公布在福建省粮食局网站(www.fjgrain.gov.cn)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504)。
一、概述
2011年,福建省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情况,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2011年,福建省粮食局累计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50条,其中,财政预算类信息1条,政府采购类信息28条,其他类信息21条。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2011年,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均通过福建省网上行政审批受理发布平台进行办理,共办理网上审批5件。办理过程严格按照公示的流程进行,审批结果也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查询栏目中公示。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号),我局原有的“陈化粮购买资格许可”项目已经被列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因此,从今年11月18日起在网站中取消了该项网上办事项目。
(三)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2011年,福建省粮食局累计公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等信息1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国家标准类信息3条,重大公共政策决策征求意见类2条,其他类相关信息1条。
(四)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2011年,福建省粮食局累计公开公共服务类信息12条。其中,公布粮食安全质量抽检、会检情况信息6条,其他类相关信息6条。
(五)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加强网站公开平台的建设,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及公众交流版块,做好与公众的在线交流沟通工作。二是持续做好省档案馆和图书馆纸质及电子文件递交工作,确保公开文件及时在省档案馆、图书馆进行公开。
(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2011年,我局继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度福建省粮食局通过外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27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8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度福建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粮食财务类信息22条,统计类信息26条,政府采购类信息28条,人事类信息2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7条,其他类信息47条。
(三)信息公开渠道、形式。福建省粮食局门户网站是福建省粮食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目前已清理出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都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同时,认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工作,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向省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了纸质和电子文件,以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2011年度,我局共受理0件依申请公开。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1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及原因。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存在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及以往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及以往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及广度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都予以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 统计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73 |
84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73 |
84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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