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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省粮储局 时间:2026-01-15 15: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粮储工作重点热点,持续优化公开方式,推进粮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关于《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的解读》《关于<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的解读》等政策开展政策解读,持续更新“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专题专栏,加大粮食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粮储工作重要性的认知认同,夯实粮食安全共同责任的社会基础。2025年本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00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2条。其中,发布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11篇,开展在线访谈1期、网上征集调查1期、民意征集2期,并对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的反馈情况及时公开。通过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解答企业、群众等各类咨询,2025年办理回复各类诉求84件,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全面畅通网上申请、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等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强化服务理念、规范答复格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25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质效。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严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底线。严格执行读网巡网机制,指定专人每日读网巡网,及时查纠门户网站错字错链以及栏目信息动态更新情况等,确保信息公开权威、准确、及时。2025年,我局未发生泄密等安全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和“福建粮食和物资储备”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提供统计服务的主要平台,持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水平。一是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依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改,完成梳理、分类和发布工作;通过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专人负责制,确保页面信息实用性、规范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同步优化数据多维度分类检索、页面视觉设计等服务功能,提升用户浏览体验;健全网上互动机制,每日巡查并高效办理“局长信箱”信件,按时反馈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结果,保障互动渠道高效畅通。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局微信公众号“福建粮食和物资储备”订阅用户数突破5.7万人,围绕粮储工作重点,创新运用海报、长图、视频、H5页面等形式开展宣传,全年政务微信发布稿件882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增强。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一方面通过常态化督查与定期 “回头看”,压实处室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影响的前置评估,避免出现误解误读;另一方面深化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督促处室限期整改、改进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刚性执行、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形式仍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

  202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广度深度,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提升政策传播效果。三是强化平台建设运维。持续优化平台功能、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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