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我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一)全省抽检情况
全省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761批次,合格176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大米抽检365批次,合格365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小麦粉抽检41批次,合格4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抽检162批次,合格162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抽检1193批次,合格119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各设区市抽检情况
福州市抽检大米、原粮共83批次,合格8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厦门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45批次,合格14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漳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428批次,合格42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泉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73批次,合格17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莆田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312批次,合格31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三明市抽检大米、小麦粉、原粮共84批次,合格84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南平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47批次,合格147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龙岩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46批次,合格24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宁德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32批次,合格13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平潭综合实验区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共11批次,合格1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工作要求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4号令)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部署,落实粮食质量监管责任,加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力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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